外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办理程序
文章类型:通知公告 文章加入时间:2008年7月21日9:18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办理程序(初审)

 

许可事项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办理程序

许可主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可依据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6]111号)

许可条件

1、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投资项目;

2、项目核准符合现行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3、申请内容符合项目核准文件要求;

4、项目符合其他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范围。

6、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或市开发区经贸局)初审同意。

需提交的材料

       

          首次申报

         建设项目属地发改委(或市开发区经贸局)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办理项目确认书的申请文件;

          2、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3、加盖项目单位印章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一式八份(其中一份由属地发改委加盖公章)以及设备清单的电子文本(设备清单输录,首先进入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jsdpc.gov.cn/在网站首页,用户点击进入政务大厅栏目中的在线申报子栏目,使用《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管理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录入》录入设备清单);

          4、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二份;对需要转报国家发改委的需提供三份项目申请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5、公司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及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多批次清单确认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确认申请;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3、上一批次项目清单的复印件;

        4、加盖项目单位印章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一式七份以及设备清单的电子文本(设备清单输录,首先进入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jsdpc.gov.cn/在网站首页,用户点击进入政务大厅栏目中的在线申报子栏目,使用《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管理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录入》录入设备清单);

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处室初审意见分管领导批准网上申报

办理期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转报。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责任处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处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222室)

 联系电话

85215568


点击浏览该文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确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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